2014年洛阳市城市公安机关文职人员空额补录招聘公告(2)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为“法轮功”等非法邪教组织骨干分子的;
7、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8、正在部队服现役的;
9、超计划生育的;
10、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6日(每日9:00-11:30;15:00-17:30周六、周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洛阳市人才市场附楼一楼大厅(洛阳市涧西区黄河南路1号)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提交有关证件、证明材料:
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职位要求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一寸照片三张(免冠近期彩照,报名表上粘贴)。留学回国人员凭户口本、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报名。择业期内未就业人员需提供就业报到证(派至洛阳但外省院校毕业学生需加盖省教育厅就业专用章;未派至洛阳学生需重新改派至洛阳)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在洛阳进行个人人事代理的另需要提供个人人事代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已就业人员需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本见附件4)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有关事项
(1)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
(2)报名时填写《2014年洛阳市城市公安机关文职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3)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员按规定交纳考务费60元。
(4)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报名考务费。拟免交报名考务费人员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开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开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
(5)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并按规定交纳考务费的人员(包括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于2014年1月9日 8:30至1月10日17:30(正常工作时间)到洛阳市人才市场附楼一楼大厅(洛阳市涧西区黄河南路1号)领取笔试准考证。
(6)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此次考试、聘用资格。
(二)调剂
报名人数与相应职位计划数比例未达到3:1的,该职位计划数相应核减,直至达到3:1比例为止。核减出来的计划数全部调剂到指定岗位。调剂情况及时发布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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