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洛阳市城市公安机关文职人员空额补录招聘公告(4)
六、工资福利待遇
文职人员个人工资福利标准及收入分配办法,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推行城市公安机关文职人员制度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洛办[2010]132号)相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招聘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招聘资格。
公安机关文职人员岗位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透明。
八、其他事项
涉及此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洛阳人才网(http://www.lyhero.com)进行公布,因不及时关注相关网络信息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本人自负。
政策咨询电话:0379-63133145、0379-63119517
附件:1、附件1 《2014年洛阳市城市公安机关文职人员岗位设置 情况一览表》.xls
2、附件2 《2014年洛阳市招聘城市公安机关文职人员有关政策问答》.doc
3、附件3 《2014年洛阳市城市公安机关文职人员招聘报名表》.xls
4、附件4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洛阳市人事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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