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104名公告(2)
5.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交费凭据于2014年3月21日(周五)9:00—16:00在天津滨海人才市场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核医学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2014年3月22日(周六)(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能进入面试。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滨海新区卫生局网站和滨海人才网公布。
(二)面试
成立面试考官组,每个面试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设主考官1名。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成绩计算方法为:每位考官依据测评要素打分,计分时每项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主考官的分数保留),将保留分数的5位考官的分数累加平均,为该项要素得分,所有要素得分之和就是应考人员的面试得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在滨海新区卫生局网站和滨海人才网公布。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按考试总成绩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在滨海新区卫生局网站和滨海人才网公布。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出具考察材料。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滨海新区卫生局网站和滨海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有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有关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前填写《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新聘用人员备案汇总表》,报滨海新区人社局审核,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七、聘用及待遇
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因个人原因没按时办理聘用手续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住宿问题自行解决。
招聘岗位实行执业资格注册制度的,将在聘用合同中作如下约定:应聘人员在聘用后两个职业资格考试周期内不能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解除聘用合同。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滨海新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滨海新区卫生局022-66897379022-65305765
联系人:滕老师韩老师
监督电话:022-65309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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