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丽江市古城区第一中学招聘高中教师公告(2)
(四)考核
考核采取查阅学生档案、听取学校和实习单位意见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考核在岗位能力测试结束后进行)
(五)体检
体检在区级及其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天内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进入后续程序资格。
(六)公示
对岗位能力测试、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审批
岗位能力测试、考核、体检、公示等各项工作结束后,由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报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根据丽市人〔2006〕44号和丽市人〔2007〕57号文件要求,在试用期间,我校要对新聘用人员进行岗位能力的考试考核。试用期满,考试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签订后在5年内不得办理调出手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延长试用期或取消聘用资格;未进行岗位能力考试考核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予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二)本次招聘结束后,如有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况,不进行补录。
(三)未尽事宜,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丽江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考试考核暂行办法》(丽市人〔2003〕41号)文件规定办理。
咨询电话:古城区教育局人事科0888-5182684
监督电话:古城区第二纪工委0888—5184183
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0888-5393054
特此公告
丽江市古城区第一中学
二O一四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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