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玉溪师范学院提前招聘编制内人员公告(4)
七、其它说明事项
(一)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未取得学位者或未能按时毕业者,不予聘用。
(二)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协议无效。
(三)本公告由玉溪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玉溪师范学院纪委监审处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玉溪师范学院组织人事处网页。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877-2057028 2058559(人事处)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877-2058862(纪委监审处)
(四)玉溪师范学院地址:云南省玉溪市凤凰路134号。
附件:
玉溪师范学院
201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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