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西太原工业学院招聘人才工作公告(2)
2014年山西太原工业学院招聘考试网络高分课程
4.招聘测试
招聘测试分初试与复试,分别在相关院校或科研院所进行。初试采取考核、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学习、基本素质等情况。复试采取试讲或答辩的方式,进一步考察应聘者专业素质、业务知识、业务潜能和教育教学能力。如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比例达3:1的岗位需组织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如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比例不达3:1的,经考核合格后可直接进行复试。对于未形成竞争的岗位,可采取面试与考核的办法。
成立招聘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应不少于5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50%。
5.考核、体检
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学习成绩及遵守法律法规等情况。
体检执行《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
经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考核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
本次招聘体检、考核等不合格人员一律不再递补。
6.拟聘人员公示
拟聘人员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同意后,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太原工业学院网站公示。
7.拟聘人员到岗实习
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无异议者,由学院通知本人到岗实习,时间为2个月。
8.办理聘用手续
试用期满,对试用合格且各种证件齐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试用不合格或证件不齐全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七、工作纪律
(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坚持原则,规范操作,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测试和考核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
八、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统一在山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及省教育厅领导下进行,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和层层把关的责任追究制度,学院成立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学院纪检监察部门、人事处、相关部门及有关专家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初试及复试等工作。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351-3567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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