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洛阳高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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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4年3月24日上午9:00至3月27日下午5:00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畜牧防疫及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更好地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根据高新区畜牧兽医防疫检疫中心、乡镇卫生系统人员编制现状和实际工作需要,经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市编办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高新区畜牧兽医防疫检疫中心、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和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高新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聘用一批知识新、能力强、学历高的优秀人才充实我区卫生系统,进一步改善我区卫生队伍结构,提高医疗卫生及畜牧防疫检疫水平。
三、招聘计划和报考对象
我区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财政差供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区畜牧兽医防疫检疫中心(事业编制、财政全供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及相关条件详见《2014年洛阳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见附件1)。凡拟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为某专业类的,应试者所学专业应为《专业目录解释》(附件5)相应专业类中所涵盖的专业。
报考对象: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四、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执业医师资格或护士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9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拟聘用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办法:采取考生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二)网上提交信息、上传照片时间:2014年3月24日上午9:00至3月27日下午5:00。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3月25日上午9:00至3月28日下午5:00。
(三)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 30元,两科共60元。网上缴费可使用银联在线支付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或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工商银行卡。
(四)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考务费。拟免交考务费的报考者应于3月27日下午5:00前到高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滨河北路20号火炬大厦2楼C区人事档案室)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 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及户口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及户口本。
(五)报名网址:洛阳人才网考试中心专区(http://www.lyhero.com/exam)。
(六)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在2014年4月9日上午9:00至4月12日上午9:00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七)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到报名网站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
(八)聘用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4: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退还报考该职位人员已交考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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