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深圳市委宣传部招考专业技术类雇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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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4月8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5:30
根据工作需要,市委宣传部拟公开招考2名专业技术类雇员。根据深圳市雇员招考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互联网信息管理岗位专业技术雇员1名、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管理岗位专业技术雇员1名(详见附件1)。
二、招考范围
本市户籍,取得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A类(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除外),并符合其他报考条件。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考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二)其他有关条件
报考人的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四、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应事先填写好《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时间:4月8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市委大院1018号市委大院前楼301室,咨询电话:82100358。
(二)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中共党员身份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婚姻状况和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该表在资格初审时如未能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雇用资格)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上述材料中各类证件、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其他材料提交原件。
(三)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的文凭验证证明。
(四)到报名截止时间材料不齐全的,视为不合格。
(五)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六)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须报考者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七)报名时经资格初审合格的,现场发放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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