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深圳市委宣传部招考专业技术类雇员公告(2)
五、面试
适岗能力测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由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组织进行。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之内公布,各考生可登陆“深圳组工在线”查询或直接与我部干部处联系。
面试结束后,依考生成绩高低(不低于60分)排序等额确定进行资格复审及考核的人员名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法确定资格复审及考核人选,由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通知考生本人。
六、资格复审、考核、体检和公示
(一)资格复审及考核
考核内容为拟雇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不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
经用人单位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核的拟雇用人员,名单将在“深圳组工在线”公示7天。
七、办理雇用手续
(一)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且不违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等文件关于雇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向市组织人事部门申报,办理雇用手续。
(二)我部与雇用人员按协商、自愿原则签订雇员合同。
八、其它事项
(一)此次招考最高年龄30周岁指1984年2月28日以后出生;最高年龄35周岁指1979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二)雇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请参阅《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工资拨付与分配实施办法》(深人发〔2004〕48号)、《关于调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工资福利性经费核拨标准的通知》(深人发〔2011〕177号)等相关规定文件。
(三)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我市雇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
201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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