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深圳市宝安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招聘雇员公告(2)
三、能力测试
(一)能力测试采取面试的形式。
(二)能力测试由宝安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考生凭身份证直接参加能力测试。能力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能力测试成绩将于测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各考生可登陆宝安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网站查询。
(四)能力测试结束后,依考生成绩高低,成绩第一名且不低于60分者确定进行资格复审及考察的人员名单,由宝安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通知考生本人。
四、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和公示
(一)资格复审及考察
用人单位在面试结束后7天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核。考察内容为拟雇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
经用人单位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三)公示
经能力测试、资格复审和考核、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名单将在宝安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网站上公示7天。
五、雇用
(一)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且不违反有关文件规定的,由深圳市宝安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向宝安区人力资源部门申报,办理雇用手续。
(二)深圳市宝安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与雇用人员按协商、自愿原则签订雇员合同。
六、宝安区人力资源局监督电话:27664433,27846413。
七、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深圳市宝安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普通雇员岗位表.doc
深圳市宝安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1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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