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深圳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招聘普通雇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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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4年4月4日9:30—17:30。
报名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金岭路1号新区管委会办公楼1307室
为补充工作人员,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及《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公开招聘辅助管理类普通雇员1名。具体岗位参见《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普通雇员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深圳市户籍且持有《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B证及以上(必须在有效期内,以下简称《合格证》)的人员且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招聘职位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以1983年3月26日以后出生为准);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公开招聘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除符合上述岗位基本应聘条件和《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须符合《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规定的雇员招聘基本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8年11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4月4日9:30—17:30。
3.报名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金岭路1号新区管委会办公楼1307室。
4.咨询电话:28333616。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2)报考者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要求一致(专业代码相符),专业是否相符以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见附件4);
(3)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也不能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
(4)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时进行。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如下资料:
1.《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附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2.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见附件3)。
5.证明应聘人符合职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6.资格初审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验原件留复印件,报考者须按照报考要求提前准备有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学历学位验证证明、计划生育调查表可不当场提供,但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雇用手续前提供该表,否则取消雇用资格。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准确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初审是对报考者资格条件的初步确认,最终以办理雇用手续前的复核、公示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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