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市南开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100人公告
2014年天津市南开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100人公告
2014年天津市南开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考试网络高分课程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经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南开区教育局研究决定,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00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2014年天津市南开区教育系统招聘计划》。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4.本科毕业生限1988年4月1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限1983年4月1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限1978年4月11日以后出生。
5.应聘完中校、教育中心教师岗位,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其他教师岗位,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各岗位要求的所学专业和工作能力。
8.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南开区职工大学教师和教育中心教科研员岗位除外)。
9. 必须具有天津市非农业户口。非天津市非农业户口人员报考,必须是2014年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10.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1.具有各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2.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2014年天津市南开区教育系统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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