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市民族文化宫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工作方案
2014年天津市民族文化宫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工作方案
2014年天津市民族文化宫招聘考试网络高分课程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我单位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津人社局函[2012]151号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 单位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天津市民族文化宫
2、单位地址:红桥区河北大街与三条石大街交口金领花园13-1-2601(临时办公地址)
3、单位性质: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4、主要职能:隶属于天津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天津市宗教局),是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宣传阵地,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交流展示的场馆,各 民族联欢联谊的殿堂。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文化发展部 |
舞蹈专业教师 |
1名 |
25周岁以下,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舞蹈专业毕业生,本科以上学历 |
文化发展部 |
油画专业教师 |
1名 |
30周岁以下,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美术专业毕业生,本科以上学历 |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5、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全日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