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市排水管理处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面试结束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和参加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低于60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缴纳面试考务费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市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天津市排水管理处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结果,按照德才兼备、录用岗位要求的标准,对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成绩、遵纪守法、能力素质等方面情况。考察结果及拟确定聘用人选报市水务局审核。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经市水务局审核批准后,统一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www.tj.lss.gov.cn)、天津市水务局信息网(www.tjsw.gov.cn)和天津市排水管理处工会网(www.pgcgh.com)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根据需要,经批准后,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咨询电话:022-23022913
监督电话:022-23333909
天津市水务局
201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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