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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新疆师范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A+ A- 2014-04-02 20:37  |  新疆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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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招聘岗位:(详见附表1)

  四、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监督: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新疆师范大学纪检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笔试工作命题、阅卷、登分环节及命题人员进行全封闭式监督;对面试工作命题、拆封环节及命题人员进行全封闭式监督。

  新疆师范大学纪检委谈爱民(正处级纪检员)

  监督电话:0991—43328684333667

  七、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详情见招聘信息);

  (五)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六)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详情见招聘信息);

  (七)各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学位证(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的毕业生除外,详情见招聘信息);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情见招聘信息);

  (九)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八、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我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和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www.xjnu.edu.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发布信息期限为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4月10日。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及资格初审。报考者登录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和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 (www.xjnu.edu.cn),认真阅读“公告”、“新疆师范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览表”等,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所有证件原件在面试时需提交复审)。

  (1)疆内应聘者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进行现场报名;

  (2)外埠应聘者可电话报名,并将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各项材料复印件等以传真方式于2014年4月21日18时(京时)之前传送报名单位,传真:0991-4333393。

  (3)报名所需材料:

  ①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

  ④职称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岗位所要求需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及资格证的);

  ⑤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或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组织部门出具);

  ⑥中共党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岗位要求需中共党员的,应提供所在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

  ⑦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⑧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报名期限:2014年4月8日至4月21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报名)。

  体时间上午:北京时间10:00-13:00下午:北京时间15:30-18:30

  3.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应聘教师岗、非教师岗(辅导员除外)到人事处报名(新疆师范大学教学主楼七楼7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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