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师范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
人事处:赵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4332877传真:0991-4333393
(2)应聘辅导员岗到学生处报名(新疆师范大学行政楼四楼)
学生处:吴老师联系电话:4332245传真:0991-4312920
4.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截止后,报考人员于2014年4月26日后登录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和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www.xjnu.edu.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每位应聘者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6.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7.教师岗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2: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8.非教师岗位(包括辅导员岗、实验员岗、管理岗)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9.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2013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也可咨询新疆师范大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联系人:赵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0991-4332877。
(三)考试考核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组织实施。
(1)笔试对以下人员给予加分政策: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④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2)教师岗笔试
①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满分100分,在综合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及专业技术能力等。
②应聘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原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详见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和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www.xjnu.edu.cn)。
③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
(3)非教师岗位笔试
①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满分100分,在综合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主要测试综合基础知识。
②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
③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可一同入闱面试。
笔试成绩、笔试折合成绩、岗位排名和是否进入面试等相关情况将于笔试结束后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和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www.xjnu.edu.cn)公布。
2.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3天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和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 (www.xjnu.edu.cn)网上进行通知,并按照相关要求领取面试资格证。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面试资格证和笔试准考证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因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面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1)教师岗位面试采用学院考核和学校招聘领导小组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1>进入面试人员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核的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有放弃者,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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