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中山市社会工作委员会招考机关雇员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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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14年4月8-25 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根据《中山市机关雇员管理暂行办法》、《中山市机关雇员招聘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机关雇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社会人员。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方可报考。非广东常住户口(生源)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见附件1招聘雇员岗位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在处分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地点: 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委大楼705室。
(三)报名时间: 2014年4月8-25 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四)现场报名要求
1、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同版),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可由他人代报名,委托他人报名的,需出具报考者的报名委托书、所需所有证件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填写报名表(附件2)。报考者自行在网上下载并双面打印一式两份,随其他报名资料一齐上报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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