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师范大学新增人员招聘公告(3)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9、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人事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拟聘用人员须提供下列材料:
1、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报到证原件;
2、大学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
4、各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例如中共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证明、相关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
应聘人员在2013年9月30日前未能按要求提供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所需全部材料的,学校有权取消该拟聘人员的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我校2014年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在我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2014年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贵州师范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贵州师范大学2014年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851-6702003
六、未定事宜
由贵州师范大学商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省教育厅、贵州师范大学负责解释。
附表:
贵州师范大学
二〇一四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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