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东佛山市三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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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4年4月28日-5月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因工作需要,我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详见附件1、2。
二、招考范围及对象
面向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公开招考。其中非佛山市户籍(生源)报考者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14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2年、2013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于2013年底或2014年初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学历、学位: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招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身体健康,年龄为18周岁以上。其中:普通专业技术雇员要求45周岁以下;其他招考职位如没有要求具体年龄条件的,均要求在40周岁以下(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28日)。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和考试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由各招考单位负责。报考人员根据招聘条件可同时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单位雇用人员职位,但同类型的职位只可报考1个。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低于1:3的职位,则减少招聘人数,直至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报考人数小于3人的职位,不予开考。
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单位证明或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28日。报考者为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机关雇用人员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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