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喀什市事业单位招聘协警公告(2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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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1年4月14日至4月28日19时30分止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网格化巡逻防控工作,确保喀什市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并缓解中专以上毕业生的就业压力。经喀什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协警240人(汉语系120名,民语系120名) 要求:汉语系户籍不限,民语系户籍为喀什市常住人口。男性,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22-30周岁。
详情可到报名点查看招聘简章或登录喀什人民政府信息网站(http://www.xjks.gov.cn)及喀什人事人才网查询。
报名时间:2011年4月14日至4月28日19时30分止。
报名地点:喀什市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
联系咨询电话:阿布都黑力力 (喀什市人社局)2657562
张 凤 (喀什市公安局)
喀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喀什市公安局
2014年4月11日
2014年新疆喀什市招聘公安协警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网格化巡逻防控工作,确保喀什市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并缓解中专以上毕业生的就业压力。喀什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协警240名。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考原则
招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的规定组织实施。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从事协警工作;
4、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5、男性,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年满22周岁以上(1992年4月15日前出生)30周岁(1984年4月15日以后出生)以下;
6、汉语系120名、民语系120名;汉语系户籍不限,民语系户籍为喀什市常住人口;
7、身高不低于1.65米,裸眼视力1.0以上、无斜视、无口吃、色盲,身体健康无缺陷,面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和交流能力;
8、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
9、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其他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2、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3、被辞退未满三年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言行或参加非法组织者;
6、直系亲属有参加反动组织、分裂国家活动等公安部门认定的重大政治问题者;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在《喀什人民政府信息网站》(http:∥www.xjks.gov.cn)、喀什人事人才网(www.ksrsrc.gov.cn)、《喀什城市生活频道》、《喀什日报》发布招考信息。
(二)报名、缴费及准考证领取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15日至2014年4月28日止。
上午:10:00-14:00点,下午15:30-19:00(均为北京时间)
由喀什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负责发放报名表,受理报名事宜。
2、报名地点:喀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报考人员须对照招考条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名时需提交:
(1)毕业证、身份证和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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