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喀什市事业单位招聘协警公告(240人)(2)
4、考试报名费:报名费15元;考试费每门40元。
5、领取准考证:符合报考条件者于2014年5月 4 日到喀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发票领取。
6、要求:应聘者要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报考。凡不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或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一律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安排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要求:考生需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2)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统一确定,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在喀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喀什市公安局同时公布。
2、资格审查
(1)面试入围考生确定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填报的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考生,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
入围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原件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须缴纳面试费,面试费每人40元。
3、面试
在测试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和行为举止等内容的基础上,专业技术岗位侧重测试专业知识和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管理岗位侧重测试组织管理能力。
(1)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市人事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个程序。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
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集中。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
4、体能测试
面试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进行。
5、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试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从参加考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与政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与考察程序,一是进行政治审查,由公安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二是考察了解掌握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结果要载入《喀什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表》(应聘者从报名处领取3份,一份存应聘者人事档案、一份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留存、一份报市人事局备案)。
体检或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6、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市招考领导小组审查后,拟聘用人选将在喀什市人事局信息栏公示7日。
7、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规定到人事部门办理合同认定手续,最低服务年限六年。受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进入人才市场另行择业,人事档案转入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人事代理。
8、监督及其他要求
由市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务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报名联系人: 阿不都黑力力 张凤
报名联系电话:2657562 2922031
喀什市事业单位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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