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广州市教育局局属学校招聘教师104名公告(3)
(八)办理调配及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上报相关资料,由广州市教育局审核后统一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批复后,办理调配及聘用的相关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的或不配合聘用单位办理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成功聘用的人员实行人员聘用制,聘用期间按聘用单位公布的职位情况享受政府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
(一)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职位时,如招聘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则录用后必须服从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者在考试、体检或考核等过程中作弊的;
3、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三)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广州市教育局可根据工作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广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gzedu.gov.cn)上公布,请参加应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四)“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即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及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
(五)本次招聘工作由广州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联系电话:020-22083696;监督电话:020-22083710;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83126088。关于各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请拨打职位表中的用人单位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广州市教育局
201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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