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人员公告
广东备考交流QQ群:179235718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是2005年3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广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广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
一、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资格条件
根据“广东省政府第139号令”和“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013]108号)”以及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下达的年度招聘计划,本次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8人,其中教师23名、教辅人员5名。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附表《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应聘人员除应符合附表的条件外,还须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含从化、增城)应符合穗府(2014)10号文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二、招聘人员薪酬和待遇
受聘人员纳入财政核拨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和学院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报名、考试及考核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
①现场报名或邮寄相关材料到报名点。应聘者应于2014年5月11日前(以邮戳为准)将《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简历和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的复印件、业绩成果等复印件材料(函件封面写上“应聘”字样)呈交或邮寄至我院。提交的资料统一用A4纸规格,请仔细对照《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中的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②报名地址:广州城市职业学院人事处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248号,邮政编码:510405。
2、所有应聘材料的原件请在考试时一并提交,以便审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3、我院审核应聘者资格条件后,将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学院网站公布笔试或直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试讲、实操)等形式进行。
1、笔试: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需达到1:3以上(含1:3),方可开考。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委托专家命题和评审;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试讲、实操)。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合格人员的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条件要求为博士的岗位可不限人数比例进行面试。面试包括答辩,由专家小组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口头答辩相关专业理论和专业技术等方面的知识;试讲,自选与应聘专业相符的课程,作15分钟左右的试讲。由专家小组根据专业要求以及评课标准打分;实际操作,有实际操作要求的岗位,需进一步进行与应聘岗位相关实操考试。学院成立面试专家组(专家组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将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学院网站另行公布。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