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实验中学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方案(第二批)(3)
(七)确定拟聘用人选
按照应聘人员的试教成绩高低以及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招聘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将拟聘用人员的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实验中学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聘用和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人员聘用制,纳入国家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人员,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聘用在专业技术十级、十一级、十二级。
九、其他事项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协议无效。
本公告由省实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广东实验中学网页,网址:http://www.gdsyzx.edu.cn。
联系电话:(020)81508088
监督电话:(020)83889168
未被录用者的资料恕不退回。
附件:
1. 广东实验中学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第二批)岗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广东实验中学
2014年5月5日
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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