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东深圳市龙岗区总工会招聘社会化工会主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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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5月14日—5月15日
因工作需要,龙岗区总工会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龙岗区社会化工会主席(副主席),现将有关招考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社会化工会主席(副主席)25名。原则上安排在各街道社区工作。
二、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由龙岗区总工会统一组织实施,坚持公平竞争、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拟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含资格复审)、公示、聘用备案”等程序进行。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到基层工作,组织协调能力强,善于做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4月31日之后出生);
(四)户籍条件满足以下任一条件:(1)深圳市户籍;(2)已婚者,配偶为深圳市户籍;(3)以上两种情况的,以本人或配偶为龙岗区户籍者优先考虑;非以上两种情况的,本人须在深圳市工作满三年以上(以社保缴交记录为凭证,工作时间计算截止至2014年4月31日);
(五)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六)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在校期间的实习经历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其中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工作经历时间可放宽至一年。
四、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报考:
(一)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的,或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四)2009年5月以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五)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有关事项
(一)发布招聘公告
由招考单位通过龙岗政府在线(http://www.lg.gov.cn)、龙岗党建网(www.zzb.lg.gov.cn)、深圳市人才交流中心网站(www.szhr.com.cn)、龙岗人才网(http://www.lghr.gov.cn)龙岗区总工会网站 (www.lgzgh.org)、《深圳侨报》等媒体面向社会发布招考公告。
(二)组织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为5月14日—5月1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龙岗区人才流动中心(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1楼人事考试窗口),报名咨询电话:28949217。
3、报名时应提交如下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1)《深圳市龙岗区公开招考社会化工会主席(副主席)报名表》(请下载附件);
(2)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2张。
(4)户口本(验原件留复印件;如本人为非深圳市户籍人员,配偶为深圳市户籍人员,需提供配偶户籍本及结婚证);
(5)学历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6)学历验证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7)工作时间证明材料(以社保缴交记录为凭证);
(8)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证明要求如下:①在市、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由该单位出具工作证明;②在街道、社区工作的,由街道组织部门出具工作证明或提出审核意见。以上所有证明均须加盖相关单位的公章。
(9)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已婚者提供,请在附件下载)或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未婚者提供);
(10)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11)职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详细材料。
因考试委托考试机构组织,考生报名时需缴纳考务费80元。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以及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实行减免考务费用政策,报名考试费用由考试机构负责减免。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申请减免;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申请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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