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东深圳市龙岗区总工会招聘社会化工会主席公告(3)
(八)聘用备案
经公示无异议后,区总工会按有关规定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及情况报组织部门审核。
经组织部门审核通过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工作(不服从分配的不予聘用)。新聘用社会化工会主席(副主席)根据劳动合同法设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并通过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的,予以正式聘用;未通过民主选举当选的,解除聘用。
五、特别声明
正式聘用后,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须至少服务满两周年以上,若在两年内因个人原因辞职,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将在劳动合同内注明)。
六、招聘纪律及要求
招考单位及考试组织机构必须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及规定程序办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提高工作透明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区纪检部门将全程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将及时调查处理,对违规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查处。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处理。本公告由龙岗区总工会负责解释。
招考工作咨询电话:28948321张先生;28900280何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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