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惠州市乡镇事业单位专项招聘人员公告(3)
(九)考察
由各县(区)对拟聘用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进行考察,并将考察情况报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对体检及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省人社厅门户网站、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各县(区)公共信息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择优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无特殊情况者,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应聘者必须到岗工作,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届毕业生指2014年毕业(须于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2年和 2013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对未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相关证书(如学历、学位证书等),所签聘用协议将自动失效。
(二)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咨询单位:
1.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咨询电话:0752-2890757;
2.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52—2386139
3.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52—3768311
4.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52—6291791
5.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52—8812198
6.龙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52—7872099
7.大亚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52—5568508
8.仲恺高新区党群办 0752—2609921
(四)监督单位:
1.惠州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监察室,监督电话:0752-2789328
2.各县(区)纪委、监察局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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