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汕头金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三家事业单位招聘(3)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八、拟聘公示和聘用薪酬待遇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金平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服务期满5年后,方可申请离开工作单位。期间,个人违约解除人事关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出现体检对象放弃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实行汕头市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工资待遇按我市、区有关事业单位政策规定执行。
九、注意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招聘相关事项将在金平政务网公布,恕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请各位考生留意。
本次公开招聘由金平区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由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金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金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监督举报电话:
汕头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88179804
金平区纪委、监察局:88627378
招聘咨询电话:
金平区人社局:88329275
金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86738610、86738611
金平区党政办:88605976
附件:
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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