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省汕头市公办中小学校公开招聘(3)
(三)各区(县)招聘方案,应由各区(县)教育局、人社局分别报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备案后,方可公开发布。报备时间与发布时间间隔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四)各区(县)应认真组织招聘新教师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报告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
(五)招聘新教师工作应在2014年8月15日前全面完成,工作总结连同笔试试卷(样卷)、面试安排表以及评委名单等于8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
市直学校招聘新教师工作,根据《实施细则》规定,参照本通知精神,制定招聘新教师方案,报市教育局审定、市人社局核准后组织实施。
各区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普通高校毕业生中招聘新教师,可根据本文规定执行。招聘方案应由各区(县)教育局、人社局分别报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备案后,方可公开发布。报备时间与发布时间间隔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本通知及附件可在汕头教育信息网(网址: www.stedu.net)上下载。
附件:1.2014年汕头市教育系统公办学校拟聘用新教师名册表
2.2014年汕头市教育系统公办学校参加招聘新教师考试成绩汇总表
3.2014年汕头市教育系统招聘列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名册表
4.2014年汕头市教育系统招聘列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高等院校毕业生面试考核成绩表
汕头市教育局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20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赵红副市长,市直有关学校。
汕头市教育局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4年5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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