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红河州金平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8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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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4年6月10日8:30至6月12日18:00
为加强金平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规范事业单位进人渠道,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和《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1名,现就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其以上学历,年龄在18岁以上至35岁以下,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详见《金平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4、曾参加各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人员不满5年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资格未满5年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三、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招考简章详见红河人才网(www.hhzrc.cn)。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的网址为:www.hhzrc.cn。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
拟报考生可在2014年6月10日8:30至6月12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报考申请。岗位设置1:3的开考比例,每名考生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无效。报名时,考生要首先进行用户注册 (在此提醒各位拟报考生尽早登录注册,以防个人信息被他人盗用恶意注册),并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
考生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报名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初审将采取系统自动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先由报名系统对考生的“性别、民族、户口、年龄、学历、学位、报到证或登记证、学历类型、毕业年份、专业类别”等10项信息对照招聘岗位条件进行系统自动审核。符合岗位条件系统自动审核通过的考生,再由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生的“照片、其它”条件对照岗位条件进行审核,网络报名不进行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的审查,要求报考者填写的信息必须与证书证件上的内容完全一致(如:岗位中专业要求 “临床医学类”的,则考生毕业证上的专业必须是在《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临床医学类”中的专业,否则不予审核通过)。报名过程中若考生专业未在专业指导目录中,由考生手动输入毕业证的专业名称,然后提交人工审核。特别提醒:岗位信息表中“其他”栏内要求的相关证书,考生一定要规范填写。
3、年龄计算
岗位要求的年龄以周岁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12日。凡是各个年龄层次在6月12日前出生的为超龄,6月12日之后的则符合条件。比如30岁及以下,应该是1984年6月12日以后出生的(含 6月12日)。
4、户口、生源问题
报考岗位限定户口的,其户口界定的起始时间为简章发布之日算起。本地生源外地户口,指红河州生源在州外院校毕业后户口一直未转回红河州,这类生源只要其父母的户口仍然在红河州,其本人仍持由学校迁往红河州的户口迁移证则视为红河州户口。可以选择报考户口限红河州户口或不限户口的岗位。外地生源本地户口,指州外的生源在红河州内的大中专院校读书期间户口迁入红河州或毕业后户口虽未迁出,此类生源不视为红河州户口。只能选择报考户口不限的岗位。涉及其它户口界定不清的,请以户口簿或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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