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天津市建筑工程职工大学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拟聘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根据考核、体验、考察结果,经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确定人事关系,在签订聘用合同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满一周内,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有关部门备案。
当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三十二条执行。对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正式聘用。
九、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23015817 举报投拆电话:58393370
附件:
天津市建筑工程职工大学
201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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