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市委支部生活社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4年天津市委支部生活社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中共天津市委支部生活社是由中共天津市委主办、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管理的副局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数量
1.编辑记者2人;
2.校对编务1人。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1年以上(含1年)相关工作经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中共党员。
(二)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内人员、被单位辞退人员、应届毕业生;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条件
1.编辑记者:负责刊物编辑及采访。30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限新闻学、汉语言文学等文科专业,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要求善于思考,善于沟通和表达,思维敏锐,文字功底扎实,有较强的写作能力,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能力,可根据需要随时赴外地采访。
2.校对编务:负责期刊文字校对及具体编务工作。26周岁以下(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限编辑出版学、新闻学、汉语言文学等文科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有较强文字功底,做事细致认真,作风踏实、沟通能力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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