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民族乐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报名时间:2014年6月17日—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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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民族乐团是广东省文化厅直属的事业单位,是我省唯一的省级民族乐团。主要任务为传承与发展广东岭南粤、潮、汉三大民间乐种、对中国民族管弦乐交响化进行探索与实践。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我团决定在2014年应届毕业生(含办理暂缓就业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中公开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职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 对象 |
招聘者所学 专业及代码 |
招聘者 学历 |
其它条件 |
演奏员 (专业技术岗) |
14 | 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 音乐表演(130201)、音乐学(130202)(广东高胡、二胡、大提琴、低音大提琴、中阮、扬琴、唢呐、笙、竖琴)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有国内职业民族乐团演出实习经验者优先 |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和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思想品行端正,职业道德良好。
(2)报考人员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学(院)校的毕业生。
(3)公开招聘社会人员的年龄要求是:本科(学士)的,中级职称及以下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职称)、副高职称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4年6月30日。
(4)获得面试资格的社会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必须具有良好的音乐专业知识,热爱我国民族音乐事业,仪表端庄;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适应岗位工作的特点和要求。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由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应聘。
2、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及邮寄报名两种方式。报名者需提供的相关证件及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交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获奖证书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暂缓就业毕业生提交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及学位鉴定书、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社会公招人员提交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户口本、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及学位鉴定书、获奖证书等有效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人员均需提交近期同版免冠照片两张。应聘者可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drst.gov.cn/)下载并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
报名及邮寄地址:广州市水荫四横路34号演音大楼B座5楼广东民族乐团。邮政编码:510075
联系人:张平;电话:020-87047626。
3、报名时间:2014年6月17日—6月19日,周六、周日不接收报名。截至时间以邮局邮戳时间或现场报名时间为准。
4.开考条件: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的比例不得小于3:1;若未能达到该比例,不能开考。
(二)资格审查
我团将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并将以电话方式通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到我团人事部进行资格复审及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文执行。
招考演奏员考试采取面试(现场演奏)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考试内容为自选曲目、视谱。评分标准: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自选曲目占总分60%,视谱占总分40%。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考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考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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