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民族乐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我团将成立面试评委小组,面试小组由单位领导、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人数为奇数,专家成员不少于7人。
报考演奏员考试地点:广州市水荫四横路34号演音大楼B座5楼广东民族乐团排练场
考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者必须于考试前半小时持身份证及准考证到达面试现场候考,否则按弃考处理。
(四)体检
我团根据拟聘人数和达到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五)政审考察
我团成立公招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者经我团招聘工作组研究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同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岗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四、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届毕业生在2014年7月30日前未能按时毕业并取得学位者,所签聘用协议将自动失效。
(二)凡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报名时提供人事部门出示的相关证明,没有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四)本公告及考试成绩,聘用结果都将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和广东省文化厅公众服务网上发布。
广东民族乐团
2014年6月3日
201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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