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省曲靖罗平县招聘教师公告(2)
9.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0.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情形如下: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4.2011年以来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5.在读的非2014年及以前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五、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一)报名方式
罗平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7 月1日至7月3日,共3 天。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地点:罗平县教育局。
(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现场报名时应(往)届毕业生须本人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研究生还须提供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就业登记证(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并交同底免冠半寸近照三张,已婚人员须提供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报名时本人现场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
(四)报名时只报考高中、初中、小学、幼教招聘岗位对应学科,不报到具体学校岗位,每一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五)准考证领取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并交费的考生,2014年7月15日到罗平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六)报名费用
根据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用为200元/人。在报名审核合格后现场交费。因不可预见因素导致无法开考的,所交费用将在报名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
截止报名结束时,对于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岗位计划的考生,可另报其他岗位。无人应聘或不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在规定网站公布。
考生符合《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3〕52号)可以免除报名费用的,持文件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在报名时间7月1日至3日到罗平县教育局人事科办理。
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岗位免收报名费。
(七)学历性质认定
考生在应聘前可先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自我查验,查验不到的考生向省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学历认证。留学人员必须取得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若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验不到,考生又拒不提供学历认证报告的,则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
六、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笔试科目设置、分值和参考教材
1.笔试科目设《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法技能》和《专业知识》四个科目,笔试总分为250分,其中《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法技能》笔试成绩满分各为50分,《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按高中、初中、小学幼教岗位三个层次命题。
3.专业知识、教法技能按高中、初中、小学、幼教四个层次分学科命题。
4.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笔试参考教材由曲靖市教育局指定,以云南省现代教育评估中心编写、云南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招聘教师考试用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第三版)为主。《专业知识》、《教法技能》考试大纲由曲靖市教育局编写并在《曲靖市教育局网站》公布的各科目考试大纲为主要内容。
(二)笔试时间、地点
1.考务工作由罗平县教育局组织实施。笔试的命题、试卷印制、阅卷等工作由曲靖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2014年 7月17日
上午:9:00—11:30考《教法技能》、《专业知识》。
下午:15:00—17:00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3.笔试地点:具体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三)政策性加分
1.曲靖市生源或户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加分条件人员的加分分值及办理程序,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3〕52号)文件规定予以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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