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省曲靖罗平县招聘教师公告(3)
2.办理时限
⑴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 7月15日前到罗平县教育局人事科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逾期不再受理,责任自负。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罗平县教育局人事科填报《曲靖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情况汇总表》,于7月25日前报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
⑵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后,由罗平县教育局人事科通过规定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
(四)笔试成绩查询
2014年7月25日,在规定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考生可登录规定网站查询。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于7月26日下午18:00前,向罗平县教育局人事科书面申请,汇总后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进行查分。
七、进入面试考生的确定
(一)面试前资格复审
1.拟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以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需等额面试的岗位,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
2.对拟进入面试人员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是对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报名时提交信息的一致性进行核对,并确认其真实性。凡笔试科目有缺考的人员笔试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得进入面试。招聘研究生的岗位报名合格人员全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全部进行面试,需等额面试的岗位,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考生须带齐招聘岗位所需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资格复审时间:7月30日,上午:8:30 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地点:罗平县教育局二楼会议室。
考生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⑴未就过业的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准考证》、政策性加分证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未就过业保证书、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贴资格复审表)、已婚人员须提供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⑵有过就业经历的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准考证》、原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辞职(退)证明书》或其他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未就业保证书、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贴资格复审表)、已婚人员须提供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便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自己是否为资格复审对象。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开始前(7月29日及以前)向罗平县教育局人事科提交考生署名的《曲靖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既不按规定提交《曲靖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并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若无递补人员或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岗位,需缩减招聘岗位计划数或等额面试的,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同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在2人及以上的,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时,须缩减招聘计划数以达到1:2的面试比例,缩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递补情况由罗平且教育局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放弃和递补情况说明。
4.考生在参加资格复审前应主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中查询本人学历信息。若查询不到的,请及时到省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学历认证。资格复审时,若在网上查询不到所持毕业证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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