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西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58名)(3)
2.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数达不到1:3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3.笔试时间和地点:
2014年7月12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中小学教师岗位)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其他岗位)
下午:15:00—17:0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中小学教师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其他岗位)
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北海市区,详见《准考证》。
报考者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4.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可登陆北海人才网(www.bhrc.cn)查询。
合格分数线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由海城区委组织部、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城区编委办拟定合格分数线报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在北海人才网公布。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14年7月31日前。
成绩查询时间: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之日起。
(二)面试
1.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与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单位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北海人才网上公布,由招聘单位书面通知。招聘单位通过电话、网上或书面、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面试入围人选将报名申请材料直接送达或传真、邮寄给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户口薄(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201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有关证件 (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和职业或执业资格等)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同意后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考生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招聘岗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聘用计划。
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必须认真负责,如因工作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对相关人员做出相应处理。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8月5日前。
2.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海城区委组织部、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城区编委办在北海市人才网上发布面试公告,由招聘单位书面通知。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凡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面试前一个星期。
3.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者应提供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3天内。
4.面试方式
中小学教师岗位采取现场说课方式,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现场说课方式主要测试考生教学能力水平,包括教学基本功、教学设计、教学方法运用、教学理论等有关专业知识;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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