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毕节黔西县招聘教师196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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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7月11日——17日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2013〕10号)、毕节市人社局《关于黔西县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6名教师的批复》(毕人社复〔2014〕529号))《中共黔西县委、黔西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教育跨越发展的决定》(县发〔2013〕3 号)文件精神和市政府与县政府签订的2014年我县应招考220名幼儿教师《目标责任书》,结合我县教师缺编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96名(其中县城高级中学教师70名、乡镇幼儿教师126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黔西县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以下简称《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岗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教)、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详见《黔西县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计划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㈠招聘对象
高级中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幼儿园:中师(中职)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㈡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6年7月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9年7月7日及以后出生)。
4.报考县城高级中学教师职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并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教师职位,要求中师(中职)及以上学历应往届幼教(学前教育)毕业生,并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㈢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在服务期内且尚未解除聘用合同的特岗教师、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2.截止2014年7月7日黔西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
5.被开除公职和被除名、辞退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或县各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7.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8. 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㈠报名时间:7月11日——1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㈡报名地点:黔西县教育局。
㈢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1.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2014届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但必须在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014年届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正在办理中的,可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及普通话成绩或相关证明,但教师资格证必须在2014年8月31日前交县教育局)、其他相关资料、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5张、《报名表》,有工作单位(含黔西县辖区内民办学校)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简章》,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后,用A4纸打印出《报名表》(只收打印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县教育局具体负责。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对照《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提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报考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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