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韶关学院第二次公开招聘辅导员、科研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因工作需要,韶关学院2014年第二次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科研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东韶关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大学,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座落在举世闻名的世界地质公园及世界自然遗产丹霞山和禅宗祖庭南华寺所在地、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粤北历史文化名城——韶关市。韶关学院占地面积2694亩,校园绿树成荫,鸟语花香,环境优美。韶关学院是粤北地区唯一的本科高校,始创于1958年,是一所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哲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齐全的综合性大学。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1:韶关学院201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辅导员、科研人员计划表
三、薪酬待遇
按事业编制进行聘用,执行国家现行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
四、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忠诚教育事业;
(三)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各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五、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应聘辅导员报名时间:2014年8月8日至2014年8月29日
应聘科研人员报名时间:2014年8月8日至2014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
应聘辅导员岗位可发送电子邮件提交应聘材料,接收报名的邮箱sguzpfdy@163.com。
应聘科研人员可发送电子邮件提交应聘材料,接收报名的邮箱sdrsc3@163.com。
应聘材料应包括《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表格下载见附件2)、个人简历(其中个人著作、科研项目证明、获奖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在试讲现场提交查验)。
不按要求提供应聘材料者视作无效报名。
学校人才引进与人才招聘面试考核工作小组对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登记符合基本条件的人员。根据拟招聘人数与笔试、面试人数1:3以内的比例遴选并确定拟邀请来校参加笔试、面试的人员名单。
学校人才引进与人才招聘面试考核工作小组对应聘科研人员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登记符合基本条件的人员。博士研究生可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1的比例遴选并确定拟邀请来校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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