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韶关学院第二次公开招聘辅导员、科研人员公告(2)
(二)考试
辅导员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学校人才引进与人才招聘面试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实施,学校人才引进与人才招聘面试考核工作小组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9人。笔试:政治理论、党建理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等方面的基本知识;面试内容为辅导员工作的相关知识。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总成绩为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笔试和面试时间为2014年9月5日,笔试、面试地点和拟邀请来校参加笔试和面试人员名单,由学校直接通知本人。
科研人员采用面试、座谈的方式进行,由学校人才引进与人才招聘面试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实施,学校人才引进与人才招聘面试考核工作小组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9人,面试、座谈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
面试、座谈时间根据报名情况适时启动,地点和拟邀请来校参加面试、座谈人员,由学校直接通知本人。
六、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
考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报学校党委审定,在韶关学院校园网和人事处网页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组织考察,并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组织考察人员进行体检。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资格的,可依次递补录用或重新招聘。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韶关学院校园网和人事处网页进行拟聘用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韶关学院纪委、监察处提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工作岗位要求或年度考核合格等次以下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可续签中长期聘用合同。
七、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2010〕15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韶关学院关于调整人才引进相关规定的通知》(韶学院〔2010〕65号)、《韶关学院人才招聘工作程序》(韶学院〔2009〕57号)、《关于成立韶关学院人才引进与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韶学院〔2011〕51号)、《关于调整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韶学院〔2011〕159号)和《韶关学院人才引进工作管理暂行办法》(韶学院[2014]58号)相关规定执行。
招聘工作由韶关学院纪委监察处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51-8120015。
(二)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韶关学院人事处网页。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51-8120085。
辅导员报名咨询:学生处陈老师、刁老师,联系电话:0751-8120238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大学路韶关学院学生处(行政办公楼212)
(三)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协议无效。
(四)硕士研究生须是2014年9月30日前已持有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毕业证和学位证书上落款时间为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的硕士研究生须是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持有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毕业证书上签发日期为准)。对未能按时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者,所签协议及公示聘用结果将自动失效。
(五)新入职的教职工到校后一律根据学校岗位设置所规定的要求,按照学校实际情况安排岗位级别。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韶关学院党委组织部、人事处负责解释。
学校网站:http://www.sgu.edu.cn
人事处网站:http://top.sgu.edu.cn/renshi/index.asp
人事处联系人:叶逢福(0751-8122766)邓秋华黄坤明(0751-8120085)
纪委、监察处电话:0751-8120015
人事处地址:广东省韶关市大学路韶关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512005
附:1.韶关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辅导员计划.xls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韶关学院
201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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