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将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做好试题印制、传递、回收等各环节保密工作,确保不出泄密问题。指定专人负责题本保密工作,印制后将题本锁入保险柜,确保题本安全。
3、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如进入面试末位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视为一同面试。面试前,若有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我院将从本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考官由招聘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共7人),面试成绩总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方法计算出每名参加面试人员的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应聘同一岗位的报考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拟聘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有关手续,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办理聘用手续所造成的损失由个人自行承担。被聘用人员将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天津市现行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规定。
十、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由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指导,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十一、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2-65378058
监督电话:022-83606052
附件:1.《天津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014年7月15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