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市城建档案馆招聘公告(2)
七、体检、考察
体检: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以总成绩由高至低排序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如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均不予以聘用。
考察:对拟招聘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全面考察,并具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以聘用。
八、拟聘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咨询电话:022-23594286
十、举报或投诉电话:022-23592290
附件:
201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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