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面试结果在局或本单位的网站进行公布。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考察及公布方式
根据体检结果,由具体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复查,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人社局及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依次递补人员履行体检、公示等有关程序。
各用人单位根据考试情况进行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选并办理聘用手续,聘任情况在聘任后10个工作日内报局备案。
十、备案
办理聘用手续前,招聘单位将《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表》和《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手册》,按照管理权限分工报市人事管理综合部门备案。
十一、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全局公开招聘工作的政策咨询由人事处具体负责,联系电话为:022-84236590;举报或投诉电话为:022-84236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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