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蓟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教师132名公告(2)
(七)面试
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后,通过蓟县教育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打印面试通知单(打印时间通过蓟县教育网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按所报学科试讲(须板书)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通过蓟县教育网公布笔试、面试总成绩。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核算,并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并列,则均进入体检。
体检工作由教育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体检操作手册》统一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通过蓟县教育网另行通知。
(九)考察
考察主要是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学习表现等进行考察。考察采取阅档和思想品德鉴定的形式进行,考察结果为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
考察工作于体检结束后进行。参加考察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及直系亲属的政审材料和户口本,到蓟县教育局进行审核。
考察时间通过蓟县教育网另行通知。
(十)招聘岗位空缺递补
因拟聘人员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以及自愿放弃聘用的,导致岗位出现空缺时,从原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依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递补只进行一次。
(十一)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员,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蓟县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一周内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经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十二)岗位确定及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教育局依据城区外高中学校、边远小学和边远幼儿园(幼儿园教师人事关系放在局直属幼儿园)师资需求实际统一安排。拟聘人员在规定日期内将人事关系、个人档案转至蓟县人才交流中心,逾期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被聘用的“三支一扶”支教大学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上岗一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四、纪律与监督
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一律实行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违反报名、考试纪律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在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下,由蓟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022-29141099 82822867
监督电话:022-29142588
201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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