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宁河县环境保护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二)考察
招聘单位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拟聘职位要求,以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考核小组应有2名以上的工作人员参加。考核小组要对应聘者各方面的表现进行分析,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客观公正的予以评价。考核结束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写书面考核意见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公示
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规定,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将聘用请示,拟聘用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拟聘用人员考核材料、体检表、毕业证、报到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待审核后批准办理派遣手续。
报名咨询电话:69591760。
监督举报电话:69591760。
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河县环境保护局
2014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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