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垫江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44名(5)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卫生类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岗考核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2×50%
非卫生类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八、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各岗位拟招聘岗位人数,按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6〕44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 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时,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进入面试且合格者)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考生资格(学籍、毕业证、职(执业)业资格证及专业要求等)进行复审,同时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有工作单位者的工作实绩(或毕业生的在校学习成绩)、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资格复审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时,取消其聘用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进入面试且合格者)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信息发布
招聘简章等相关信息请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cqhrss.gov.cn/u/cqhrss/)、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jxrlsbj.gov.cn/)查询。
十一、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招聘单位等。公示期间及公示期满后,公示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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