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事业单位贵阳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4)
六、试教及合格分数线
报考教师岗位(C类)的考生,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考生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不高于6:1的比例,确定参加试教人员。试教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教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试教的时间和地点由贵阳职业技术学院另行通知。
七、面试
报考专业技术岗位(B类)的考生,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考生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贵阳职业技术学院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百分制和以下比例分类进行计算:
1.B类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
2.C类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试教成绩占60%计算。
笔试、试教(面试)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2.在所有招考环节,请考生随时关注“贵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指向招考单位提供的联系电话),否则,后果自负。
九、体检
体检在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监督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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