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招聘公告
广东备考交流QQ群:179235718
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和社会建设局《关于社区工作站人员聘用有关事项的通知》(深鹏组〔2014〕42号)的有关精神,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拟公开招聘社区工作站专职人员2名,具体岗位参见《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社区工作站专职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通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通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1、2009年8月以来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9年8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8月15日9:30—17:30;
3、报名地点: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人民路30号大鹏办事处405办公室;
4、咨询电话:潘先生,84301099;
5、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报考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3)报考者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要求一致(专业代码相符),专业是否相符以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见附件2);
(4)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如:岗位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均要求法学,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法学,应具备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如考生的本科学历为法学、研究生学历为非法学,还应具备法学专业的相应学位。
(5)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时进行。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如下资料:
1、《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公开招聘社区工作站专职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附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2、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大专及以上的同时提供验证证明;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见附件4);
5、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人事部门开具的在岗证明等。
资格初审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验原件留复印件,报考者须按照报考要求提前准备有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学历学位验证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工作合同、工资单及计划生育调查表可不当场提供,但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该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准确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初审是对报考者资格条件的初步确认,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复核、公示结果为准。
三、适岗能力测评
由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负责组织,根据各岗位报考人数确定测评方式。
(一)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各岗位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拟聘用名额比例大于10:1的,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测评方式。笔试合格且名次在该岗位拟聘用名额3倍范围内的报考者进入面试。适岗能力测评总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