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招聘公告(2)
(二)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各岗位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拟聘用名额比例小于或等于10:1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测评方式,面试成绩即为适岗能力测评总成绩。
(三)适岗能力测评时间、地点和形式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选名单公布
适岗能力测评结束后,各岗位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该岗位拟聘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考试合格线、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dpxq.gov.cn/)公布。
四、体检
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适岗能力测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资格复审、考察和公示
在体检结束后10天内,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大鹏办事处完成资格复审及考察。考察内容为拟雇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资格复审和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dpxq.gov.cn/)公布。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投诉受理部门:大鹏党工委组织部,电话:84311123),由大鹏党工委组织部为其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被投诉属实影响聘用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适岗能力测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按程序进行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公示。
七、其它事项
(一)招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4年8月31日。职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职位规定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职位要求相一致。
(二)本通告由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党工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社区工作站专职人员招聘岗位表
中共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工委组织部
201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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