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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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隶属广东省卫生计生委,教育业务归广东省教育厅管理,下辖管理广东省中药研究所、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和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三家直属单位。学院以专科层次教育为主,专业涵盖工、理、医、管、文等门类,人才培养纳入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广东省中医药管理局的人才管理范畴,同时承担了三个系统的教育培训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是培养药品、食品、医药卫生、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行业高端技能型人才的摇篮。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与下属单位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包括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人事关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人员和其他符合应聘条件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一般应为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的45周岁以下; 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至50周岁。原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应聘,年龄可适当放宽。到法定退休年龄,工龄不足10年或社保缴费年限不足15 年的不得应聘。
7、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和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为财政核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4年8月25日9:00至2014年8月28日17: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考者请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办法进行报名。
(三)网上审核时间
2014年8月25日9:00至2014年8月31日17:00,由招聘单位在网上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4年9月17日9:00至2014年9月20日9:30,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gdhrss.gov.cn)或单位网站(http://www.gdyzy.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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